各科室: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推行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待遇由社会保障卡发放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17﹞263号文),自2017年8月起,本统筹区域内,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保险待遇使用加载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统一发放,请未激活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的本院职工携带本人社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银行网点办理。
人力资源部
2017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