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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二院集中开展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7-17 阅读次数: 分享到:
各总支、支部,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促进廉洁从政,规范权力行使,根据卫生厅制定的《全省卫生系统集中开展落实〈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决定在全院范围开展落实《若干规定》的活动(以下简称专项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央关于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要求和卫生部《若干规定》的相关内容,按照“分级管理、各负其责,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的工作原则,结合正在开展的作风整治活动,集中清理当前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防止利益冲突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符合我院特点的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促进全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廉洁履职、规范用权,进一步增强我院的社会公信力,深入推进我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形成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长效机制,为促进我院发展及构建和谐二院提供坚强保证。
    二、专项活动范围
    (一)院领导班子成员;
    (二)各职能科室负责人;
    三、专项活动内容
    这次专项活动对照《若干规定》有关内容,一方面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当前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另一方面切实抓好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
    (一)重点解决以下问题
    1、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领导干部业务管理范围内,个人从事药品、医疗器械销售等营利性活动;
    2、《若干规定》中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所列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业务范围内的医药企业担任由企业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
    3、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在社会卫生组织等单位兼职,或虽经批准兼职但领取报酬;
    (二)重点落实以下制度
    1、退休后从业回避制度。院中层以上干部离职或者退休三年内,不得接受原任职务业务范围内的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健康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2、执行公务回避制度。院领导干部在执行公务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及时说明情况,并不得以任何方式施加影响:
    (1)与讨论研究的干部任免、职称晋升及人员考录、考核、奖惩等重要事项的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
    (2)与招投标采购项目、基建项目承发包、重大资金拨付等项目承担单位或者项目负责人有利害关系的;
    (3)本人认为有利害关系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
    四、实施步骤和方法
    这次专项活动从7月开始,12月底结束,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12年7月)
    1、制定方案。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2、专项活动由市二院成立专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由院党委、院纪委和人事科组成,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按照7月6日全国、全省卫生系统集中开展落实《若干规定》活动视频会议要求,全院进行动员部署。
    3、院总支支部以及各科室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若干规定》,促进中层以上干部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牢固树立防止利益冲突观念,自觉查找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二)查找问题(2012年7月-8月)
    1、院领导小组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填报《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有关事项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上交上级专项活动办公室。
    2、各总支支部要对照《若干规定》有关要求,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分析检查,查找存在的利益冲突问题。
    3、院领导小组要结合近年来信访举报或日常工作中群众反映的领导干部利益冲突问题,对《报告表》的内容进行排查。对其中比较突出的问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三)整改纠正(2012年9月-11月)
    1、院领导小组要针对查找问题过程中发现的领导干部利益冲突问题,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坚决予以纠正。要明确有关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认真做好存在利益冲突人员及其亲属的思想工作,积极引导领导干部落实整改措施。
    2、各科室要对现行规章制度按照排查情况分类处理,分别予以保留、废止或修订。结合廉政风险管理工作,细化防止利益冲突的具体措施,有针对性地完善工作规则和工作流程,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切实把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落实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
    3、各总支要加强对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中存在问题较多的科室和个人要加大督促指导力度,提出具体要求,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
    (四)检查总结(2012年12月底以前)
院领导小组对我院集中开展落实《若干规定》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形成综合情况报告,按照规定的日期上报市卫生局专项活动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院党委、总支要把本次专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总体工作部署,结合作风整治活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坚持院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各负其责。要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各职能科室作用,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二)重视宣传,提高认识。本次专项活动是我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是关心爱护院中层以上干部的具体体现。要在廉洁从政(医)活动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院领导干部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落实《若干规定》的重要意义,消除思想顾虑,切实增强参与活动的自觉性。
    (三)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在工作开展中,要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交流谈心,争取得到本人及亲属的理解和认同。要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向院党委、纪委及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要搞好与廉洁从政(医)推进年的结合、渗透,务求实效。要准确把握政策,在人员、时间、形式上不搞一刀切,正确处理开展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
    (四)严肃纪律,强化督导。本次活动是贯彻落实省卫生厅部署的重要工作,全院领导干部都要坚决贯彻执行,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终惩防体系检查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院领导小组要切实做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或者拒不纠正的,要根据情节予以严肃处理。从事本次活动相关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不得泄漏知悉的工作秘密。
    附:六安市二院《<关于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的若干规定>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俞方武
    副组长:汪圣高 杨兆应
    成 员:郑华如 周云华 陈本鑫 童庆好 杨振时 许华斌 高虹
    下设办公室:设在监察室,负责日常工作
    主 任:杨兆应(兼)
    副主任:高 虹

201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