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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关于申报2021年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8 阅读次数: 分享到:

一、2021年政工专业职称申报

2021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已经开始,凡符合《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的岗位和年限条件,需要申报人员,请于9月1日统一将相关材料提交至院人力资源部,材料不全、逾期上报,上级部门将不予受理。

二、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工人员须每年完成不少于30学时的公需课培训,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专业课培训。今年参评人员须在申报前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课学习培训,其他政工人员要在10月10日前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课学习培训,并将继续教育证书和相关结业证书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学分认证。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市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2、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pdf

3、相关表格及要求.rar

4、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doc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