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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30 阅读次数: 分享到:

各科室(部门)、康复医院:

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中、初级)考试报名即将开始,请符合条件人员于自行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附件2)提交至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安排

1、网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日-14日;

2、资格初审:2023年12月7-8日(人力资源部3号楼16楼西);

3、现场确认:由市卫健委安排;

4、网上缴费:2024年1月29日-2月8日(自行网上缴费);

5、打印准考证:2024年4月1日-21日

6、考试时间:2024年4月13日、14日、20日、21日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人员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第十四条中规定的报名条件,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根据《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相关要求,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请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上述享受提前申报的人员,原则上只享受一次政策优

3、2024年度报考人员,其学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满2年。

4、2024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中医护理并入护理学专业,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增加中医内容。

5、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365、392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203以及368-374专业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三、特别提醒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专业科目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须确保证件号码一致。

2、对2002年以后毕业,大专以上学历的考生,通过报名系统学历验证的,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后,现场确认时无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经医院会议研究,凡我院职工未经医院批准,在外单位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关职称证书的,医院后期不予办理聘任手续。

4、今年历史考生不再自动确认,所有考生都要完成现场确认。

 

附件:1、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安徽考区公告附件

2、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3、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