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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疗服务

检验检查--放射科检查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12-01 阅读次数: 分享到:



X射线影像诊断受检者放射防护注意事项

1.正确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有利于疾病诊断,检查时要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辐射损害。为了您的健康,请不要随意向医师提出X射线检查要求。

2.除非有明确的疾病风险指征(如年龄在50周岁以上并且长期大量吸烟、心血管疾病风险评估为中高风险等),否则不宜使用CT进行健康体检。

3.选择X射线检查要经过正当性判断,对于特殊人群检查(如育龄妇女、孕妇、婴幼儿童、备孕期男女、哺乳期),应尽量避免此项检查。孕妇(特别是孕早期)原则上禁止X射线检查。如果您是孕妇或准备受孕的妇女,在进行X射线检查前,请一定告知工作人员。

4.放射工作人员应对受检者不需曝光的敏感部位(主要有甲状腺、性腺、乳腺、头颅等)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加以保护。因诊疗需要,对儿童作X射线检查时,对不需要曝光的敏感部分应采取更优的防护措施。

5.机房外面工作指示灯亮,说明X射线机正在工作,请勿开门进入,并远离机房候诊。

6.检查前,应要求工作人员对非检查部位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检查中除受检者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停留在机房内;当受检者需要扶携陪检时,工作人员也应对陪检扶携者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7.卫生监督部门提示:X射线检查前,工作人员应当为受检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受检者有权要求使用防护用品,并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佩戴。否则被检查人或公众有权向属地卫生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8.六安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监督电话:0564-3379276


放射科诊断报告发放时限要求

1.急危重症的绿色通道患者:30分钟之内出具诊断报告;符合危急值的放射检查患者:检查完毕后由放射医师通知临床大夫并危急值登记,30分钟之内出具诊断报告。

2.普通放射检查患者:检查完毕后1-2小时后内出具诊断报告。

3.胃肠造影检查患者:自检查完毕后不超过24小时取报告; 

4.疑难病例:检查后需要提供临床资料或进一步其他检查的,于24小时后会诊并出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