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信箱

  • 微信公众号

    预约挂号

  • 官方视频号

    关注我们

  • 官方抖音号

    健康科普

首页>>公示公告>>人力资源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

关于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11 阅读次数: 分享到:

各部门、科室:

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已开始,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19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23日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完成网上报名。根据市卫计委工作安排,请各位考生网报后于2019年1月24日、25日集中将报考材料(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送交院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核。

一、报考条件

1、凡符合原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和《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 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4.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18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二、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19年1月11日-2019年1月23日;

2、资格初审:2019年1月24日-2019年1月25日(地点:人力资源部);

3、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市卫计委另行通知,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

4、网上缴费:2019年3月8日-2019年3月19日(自行缴费);

5、准考证网上打印:2019年5月9日-2019年6月2日(自行打印);

6、考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2019年6月2日;

 

三、特别提醒

1、自2019年起,增加急诊医学(中级专业代码为392)专业,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专业皆可申报。

2、自2020年起,理化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09、

211)和微生物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代码分别为110、212)专业类别合并为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类别

今年上述专业考试未通过的考生成绩将继续进行滚动,剩余未通过的科目须在2020年对应报考卫生检验技术初级(士、师)专业相对应的科目。

3、护理学(师)及中级合计7个专业采用纸笔考试方式,其他112个专业全部采用人机对话考试方式。

4、2002年(含)以后取得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学历编号,以便考试管理机构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证书的真伪。

5.护理学 (师)专业各科目试卷均有条形码标识。 该专业考生必须将本人试卷封面上的条形码揭下粘贴答题卡上的指定位置,未按规定正确粘贴条形码者成绩以零分处理。

6、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专业资格证书。

7、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职称评审工作诚信机制建设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22号)文件,所有考生必须本人签署《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附件3),对违背诚信承诺、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和用人单位按照皖人社秘(2018)422号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 1.关于2019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皖卫人发[2019]10号)

          2.现场确认提交材料清单

          3.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上一篇:2018年度考核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公示
下一篇:公 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