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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相关文件

关于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4 阅读次数: 分享到:

  为做好2023年国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价反馈问题整改,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在县域内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其中经基层首诊转诊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即患者入院时无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付费用,文件如下:


  于进一步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