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计生委经商省检察院,现就“严肃行业纪律〃预防职
务犯罪”专项活动有关问题作出如下答疑:
问题 1:开展学习教育有哪些具体要求?
答:以党支部为单位,每个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
习。每个单位至少集中开展警示教育 3 次,邀请检察官作一次预
防职务犯罪案例剖析专题辅导报告,有条件的单位要组织到廉政
教育基地或监狱现场或者旁听法院庭审,身临其境接受教育一次,
收看省卫生计生委拍摄的警示教育片一次。总体要求是,人人都
参与、人人有触动、人人受教育。
问题 2:如何开展专项活动测试工作?
答:专项活动测试时间安排在 6 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由各
单位自定,6 月底前必须完成。试题全省统一,由驻省卫生计生
委纪检组会同省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组织命题。试卷分为三大
类六种,一类是机关党员与非党员卷;二类是医疗机构党员与非
党员卷;三类是其他卫生计生单位党员与非党员卷。省卫生计生
委将在 20 日前,把试卷以电子版形式分发到各市、试点县和省直
各单位活动办,由各单位统一印发并组织测试,测试结束后及时
上报测试结果。
问题 3:如何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答:自查自纠分三个层面进行,即开展“三查”:
一是单位自查,主要围绕《全省卫生计生系统预防职务犯罪
专项活动工作方案》规定的 7 个方面进行,认真梳理职权职能、
工作流程、运行机制,特别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廉洁风险点排
查,列出问题清单,召开党委专题会议,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
二是科室与部门自查,凡是《工作方案》中涉及本科室或部
门的都要认真自查廉洁风险点,列出问题清单,召开支部会或科
室与部门会议,提出整改措施并落实。
三是个人自查,要从《工作方案》中的 7 个方面着手,查摆
自身存在哪些问题与不足,在民生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或科室部
门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珍惜机会,认真主动纠正。
问题 4:对上交的款物如何处理?
答:各单位应安排专人造册登记上交的款物,也可以内部设
定临时账户接受匿名上交钱款,待活动结束后请示上级主管部门
和当地检察机关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置。
问题 5:对主动上交款物的人员如何处理?
答:对于主动上交的款物人员要根据款物的性质和情节轻重
进行分类处理。属于礼品礼金、“红包”的,一般免予处理。属于
商业“回扣”涉及金额不大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从宽或者
免予处理。属于商业“回扣”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涉嫌职
务犯罪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检察机关后,按照有关规
定处理。
问题 6:如何签订廉政廉洁承诺书?
答:签订廉政廉洁承诺书是使人人受教育的一次强化,进一
步促进系统内干部职工增强法制观念和廉洁意识。自查自纠活动
结束后,各单位要组织全体职工廉政廉洁承诺书。廉政廉洁承诺
书模板由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并下发电子版,各单位自行印制。
问题 7:巩固专项活动工作成果阶段要重点做好哪些工作?
答:一是完善一个制度。各级卫生计生单位要结合本次专项活动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建立风险预警、纠错整改、内外监督、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离任审计制度和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二是发出一份检察建议。各级检察机关要在查办卫生计生系统职务犯罪案件时,注重分析其主客观原因,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建议落实情况的检查回访,积极提供行贿档案查询服务,推动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开展一次重点岗位廉洁谈话。针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存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线索,各级检察机关和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单位纪检机构联合组织开展廉洁谈话、告诫谈话和警示谈话,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及时提醒、告诫,责令整改。
问题 8:对专项活动中的举报问题如何处置?
答:各级卫生计生系统纪检机构受理举报后,应当依规依纪
进行查处。如果举报问题属实,但当事人在举报前已经主动纠正
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从宽或免予处理。
抄送:省检察院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 年 6 月 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