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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关于申报2023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 资格评审和办理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8 阅读次数: 分享到: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六政评办﹝2023﹞2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将2023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政工专业职称申报

凡符合《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和《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的岗位和年限条件,需要申报2023年政工专业职称人员,请于8月25日至人力资源部现场报名,并于9月8日提交申报材料(附件4),材料不全、逾期上报,上级部门将不予受理。

二、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政工人员须每年完成不少于30学时的公需课培训,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专业课培训。今年参评人员须在申报前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课学习培训,其他政工人员要在9月8日前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课学习培训,并将继续教育证书、公需课和专业课结业证书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学分认证。

特此通知。

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

3.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

4.2023年政工人员申报材料和填报要求

 

 

2023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