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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关于开展2025年度安徽省“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07 阅读次数: 分享到:

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5〕15号)文件通知要求,现开展学院省级“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请按文件要求通知所属部门的具有认定双师资格的教职工,提交《安徽省高等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三份以及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的支撑材料,并于2025年4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楼407室)。相关认定标准文件、申请表、注意事项等见附件。

注意:申请表中基本条件(第一至第四条),由所在授课系部进行审核并盖章;

业绩条件(第五条,校内专任教师填写),条款1、条款2和条款4由教务处进行审核盖章;条款3由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核盖章。

业绩条件(第六条,校外兼职教师填写),条款1中,累计聘任校外兼职教师、承担专业课程教学任务、担任专业课或实践课程教学这三条由教务处进行审核;从事本专业相近的企业工作经历、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编制或实训基地建设、参加项目这三条由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核。条款2由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核。业绩条件(第六条,校外兼职教师填写)由学院组织人事处、教务处两个部门同时进行审核盖章。

破格条件(第七条)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审核盖章。

特此通知

 

附件:省级双师认定参考资料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