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发〔2024〕1 号)、《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定期奖励工作的通知》(六人社秘〔2025〕15号)等文件要求,经医院会议研究同意,拟推荐以下同志申报记功奖励,现将申报人员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刘术松、陈静、汪海青、周本燕、邓启付、张义婷、许正磊、刘宇宇、王业奎、何娇娇。 自公示之日起,如对以上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向院纪检监察室(0564-3375122)或人力资源部(0564-3309712)反映。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