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关于附属医院职能科室负责人交流轮岗及部分岗位竞聘选拔工作实施方案》规定,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开展附属医院职能科室负责人岗位竞聘工作,具体竞聘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岗位
附属医院除已开展交流轮岗计划内的岗位以及按照群团组织规定须进行换届选举的(工会和团委)岗位外,现有职能部门(不含二级科室)负责人岗位均需重新公开竞聘。具体竞聘岗位详见附件。
二、竞聘岗位的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思想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能够履行“一岗双责”,能认真执行上级部门和医院的各项决议和决定,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
2.遵纪守法,思想进步,品德优良,廉洁自律,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爱岗敬业精神,在本职工作中做出了一定的成绩。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及专业特殊资质要求。
4.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组织管理能力。
5.能够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团结同志,有较高的职业素养和团队精神。
6.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工作需要。
7.近三年医德医风考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学历及专业职称要求
凡参加本次职能科室负责人岗位竞聘人员均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到附院工作满5年及以上(即2020年4月29日前到院,不含劳务派遣人员),其中部分岗位还须符合附件中备注的具体条件。
本次附院职能科室负责人岗位竞聘工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原则上不能完成一个任期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竞聘报名。凡属于附院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在到院年限上可不作要求。凡竞聘条件中涉及的年龄、职称、任职年限、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原则上到公告发布之日。
三、组织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7日,下午17:30报名截止,逾期报名视为无效。
2.报名方式:凡符合竞聘条件的本院职工均可扫描下方二维码填报竞聘报名信息进行报名,每人仅限报1个岗位,多报岗位者所报所有岗位视为无效。
3.如报名出现岗位无人报名造成岗位空缺的,由附院党委提出具体意见报学院党委审定。
(二)资格审查:学院成立考察组,由学院考察组负责对报名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报请学院党委会审定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1)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
(2)受到停职、停诊或待岗处理,且尚在有效期内的。
(3)被发现涂改个人档案,或者在档案、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方面弄虚作假。
(4)近三年内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的或医德医风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
(6)其他原因不宜参与竞聘选拔的。
(三)竞聘考察:考察工作由学院考察组具体负责。考察主要采用民主测评和竞聘演讲两种方式进行,以分值的形式进行量化评分。民主测评和竞聘演讲满分各为100分。
(1)民主测评:资格审查通过的竞聘人员,分两轮进行民主测评。
①第一轮民主测评主要从干部的履职能力综合测评。由学院竞聘工作领导组和附院领导班子成员按照竞聘岗位对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其中学院竞聘工作领导组和附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值各占比50%)。此轮分值占民主测评总分值的60%。
②第二轮民主测评主要从竞聘人员的日常表现、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等方面进行测评。在竞聘人员所在支部内进行民主测评,实际参加测评人数不得低于所在支部职工人数的80%,否则竞聘人员此轮民主测评结果无效。此轮分值占民主测评总分值的40%。
同一竞聘岗位报名人员如若未形成竞争的,同时竞聘人员原任职务与竞聘岗位相同的,且民主测评总成绩≥80分,该竞聘岗位竞聘人员可不进行下一轮竞聘演讲。非上述情况的竞聘人员均须参加竞聘演讲。
(2)竞聘演讲:需要参加竞聘演讲的竞聘人员,围绕个人基本情况、竞岗优势,重点要从任期目标计划及履职措施等方面阐述自己的竞聘理念(以PPT形式,演讲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内)。成立竞聘演讲考评组,考评组由A、B两组组成:
A组:由学院竞聘工作领导组成员和附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
B组:由学院组织人事处从附院职工代表、党总支、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人士等组成的考评库中随机抽取10人,对竞聘人员的竞聘演讲进行量化打分。
考评组从竞聘演讲时精神面貌、语言表达、竞岗优势、工作目标及措施进行量化评分。其中A组评分占竞聘得分60%,B组评分占竞聘得分40%。A、B两组竞聘演讲得分分别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再计算平均分的方式计算竞聘演讲成绩。
(四)确定考察对象
1.竞聘总成绩合成:参加竞聘演讲的按民主测评成绩和竞聘演讲成绩各50%合成总成绩。
2.确定拟考察对象:
①参加民主测评符合不必参加竞聘演讲的人员;
②参加竞聘演讲按竞聘总成绩与所竞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提出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如出现放弃等原因造成竞聘岗位出现缺额的,按竞聘总成绩在同岗位竞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竞聘总成绩低于80分);
3)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4)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有伪造学历学位、档案材料等行为受到责任追究的;
7)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4.公布考察对象名单。拟考察对象在征求附院纪委对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意见后,经附院党委会议审议后报学院党委会审定,最终确定考察对象名单。考察对象名单在附院予以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考察中出现岗位缺额等其他特殊情况由附院党委提出具体意见后报学院党委研究决定。
(五)组织考察。学院考察组深入附院组织考察。考察组可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实地走访等方式认真听取附院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要从政治标准、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全面深入地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有关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审定,确定拟任人选。
(六)公示与任职。拟任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下发任职文件,根据任职文件办理任职手续。如公示有异议待相关部门核实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附院党委审议后报请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正式任职前学院党委和纪委分别进行任职谈话和任前廉政谈话。
(七)聘用与管理。本轮附院竞聘选拔的中层干部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限为3年。对新选拔使用的职能部门负责人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组织试用期考核,并报请学院党委审定。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如不合格终止聘任。
四、组织领导
本轮附院职能科室负责人岗位竞聘工作关系到附院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对促进附院建设、发展、稳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确保本次选拔竞聘工作有序实施,学院成立工作领导组,组织此次竞聘选拔工作。
五、纪律和监督
(一)本轮附院职能科室负责人竞聘选拔工作要严格执行组织纪律,严禁在竞聘选拔工作中搞任人唯亲、营私舞弊、拉帮结派、打击报复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如发现,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要确保公平、公正,参加测评和考评人员要本着从附院发展大局出发,客观、公正选拔适合岗位的干部,不准打人情分。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在工作中涉及回避情形的,要主动回避,自觉接受监督。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并负责全过程的监督。
(三)本轮附院职能科室负责人岗位竞聘选拔工作涉及面广,附院党委要确保各项管理和业务工作正常运行。各部门在岗位交流和竞聘选拔期间科室管理工作仍由现岗位负责人负责直至新的负责人到岗为止。
(四)竞聘工作由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64-3380085(学院)
0564-3375122(附院)
咨询电话:0564-3375133(学院)
0564-3309712(附院)
上述监督和咨询电话于工作日期间使用(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中共皖西卫生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