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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暨病案书写培训会

发布时间:2018-12-11 阅读次数: 分享到:

    根据国务院第701号令《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国家卫计委《医疗质量与安全核心制度要点》(国卫医发〔2018〕8号)及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病历质量评定标准(试行)》(皖卫医〔2018〕40号)等文件精神,为提升我院病历书写质量,规范病案首页填写,强化核心制度落实,加强医疗质量管安全管理,近日,医疗发展部组织开展医疗质量安全暨病案书写培训会。会议由副院长高长根主持,临床、医技科室及医共体单位人员参加培训。

副院长高长根讲话

内镜中心主任、院质控专家刘术松讲课

    会上,首先由内镜中心主任、院质控专家刘术松对2016年国家卫计委颁布的《住院病案首页数据填写质量规范(暂行)》进行了讲解,刘主任重点讲解了首页管理的重要性及出院诊断书写的原则及规范;随后医疗发展部副主任潘高勇结合2018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进行解读,强调了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下病案书写、知情同意及落实核心制度的重要性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最后质控办周本燕结合《安徽省病历书写规范(2015版)》,对安徽省新版《病历质量评定标准(2018修订版)》进行对照解析培训。

医疗发展部副主任潘高勇讲课

质控办周本燕讲课

    副院长高长根在会议总结中指出,各科室要认真学习,规范执行,树立法律意识、质量意识、责任意识及人文服务意识,提高病历质量,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切实保障医疗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2019年元月开始,按新标准对病历进行评查,并加大对丙级病案的处罚力度。(文:何晓芳,图: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