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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六安市重大疫病救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22-07-22 阅读次数: 分享到: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六安市重大疫病救治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征求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及相关单位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访问以下链接获取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https://pan.baidu.com/s/1okkXwF2evoA5DwMVPWyYiw 提取码:zeik)。

纸质报告书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包括三部分:

1)直接受影响的人群,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居民;

2)间接受影响的团体及代表,主要是项目实施地及其周围的相关部门的代表、非政府组织和企业的代表;

3)对拟建工程比较关心的其他民众。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官方门户网站《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 第48号)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下载链接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564- 3309569

联系人:李主任

电子邮箱:691392505@qq.com

通讯地址:六安市磨子潭路与龙河西路交口

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方承诺不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未经个人信息相关权利人允许不得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