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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信息

关于开展2026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办理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04 阅读次数: 分享到: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市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六政评办﹝2026﹞1号)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现将2026年度政工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6年政工专业职称申报

(一)报名条件:须符合《安徽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规定》、《关于政工专业职务评定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及医院相关管理规定的学历资历、岗位和论文著作等条件。

(二)年限计算:专业年限、任职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

(三)申报时间安排:

1.现场报名:申报人员请于9月9日至人力资源部报名,并提供如下材料:

1.1申报人员须提供所在岗位名称及说明书,加盖科室公章。

1.2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须填报附件2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材料提交:申报人员请于9月24日至人力资源部提交材料(附件3)及论文著作电子版、查重报告,材料不全、逾期上报,上级部门将不予受理申报材料。

二、政工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政工人员须每年完成不少于30学时的公需课培训,每年不少于60学时的专业课培训。今年参评人员须在申报前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课学习培训,其他政工人员要在10月9日前完成公需科目和专业课学习培训,并将公需课和专业课结业证书及继续教育证书提交至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学分认证。逾期不送,视为自动放弃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度政工评审通知和要求

2.高级政工师报名表及评分表

3.申报材料

 

 

 

2026年9月4日